2026年,市场监管部门集中公布一批反垄断典型案例,“二选一”“独家交易”“大数据差别待遇”等行为的违法认定逻辑更加清晰。

反垄断法被称为“经济宪法”,维护的是公平竞争的市场结构和消费者的长远利益。通过典型案例,经营者可以直观看到:市场地位、行为表现、竞争损害如何被一步步认定,从而在渠道管理、平台规则和定价策略中守住合规底线。

一、什么样的主体会被重点关注

反垄断并非只针对“最大的企业”,关键看是否具有市场支配地位,或达成、实施了排除限制竞争的垄断协议。

认定市场支配地位通常综合市场份额、控制市场能力、财力技术条件、交易依赖程度和市场进入难度等因素,份额是重要线索但不是唯一标准。

二、“二选一”和独家交易为何危险

  • 要求平台内经营者只能在自家平台经营、不得与竞争对手合作;
  • 通过限流、降权、扣保证金、取消优惠等手段强迫“站队”;
  • 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指定对象交易,排除品牌内或品牌间竞争。
  • 此类行为若由具有支配地位的经营者实施、且产生排除限制竞争效果,又缺乏正当理由,容易被认定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。

三、差别待遇与“大数据杀熟”

对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人,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施不合理差别待遇,是反垄断法明确列举的滥用行为。基于算法对老客户、特定终端用户显示更高价格,若不能证明具有正当理由并造成竞争损害,可能同时触发反垄断、消费者权益保护和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责任。

四、企业如何做反垄断合规

  • 审视渠道政策和合同条款,避免强制独家、最低限价等敏感安排;
  • 平台规则、算法和定价模型保留设计依据,能说明“正当理由”;
  • 对并购、合营等经营者集中,达到申报标准的应事先申报;
  • 建立内部举报、培训和应急机制,配合调查并主动整改。

律师提示:“行业惯例”“你情我愿”不能成为排除限制竞争的挡箭牌;企业在设计平台规则和渠道协议时,应做竞争影响评估,对“二选一”类要求尤其谨慎。

反垄断调查可能带来高额罚款和声誉损失。如收到问询或立案,应尽快保存证据、停止风险行为,并寻求专业反垄断法律支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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