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6年,新修订的国防动员法正式施行,后备兵员储备、民用资源征用等制度在法律层面进一步健全。
国防动员是把国防潜力转化为国防实力的重要机制。新修订的国防动员法围绕国防动员的领导管理体制、后备兵员储备、战略物资储备、民用资源征用与补偿等作出系统规定,为战时和特殊情况下快速有序动员提供了更清晰的法律依据。
一、修法解决什么问题
随着国防和军队改革深化,原有国防动员领域的部分制度需要与新的领导指挥体制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。修订后的法律进一步理顺了军地之间、各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。
法律突出“平战结合、军民结合”,强调在平时就做好兵员、物资、设施、科技等方面的动员准备,确保需要时能够召得来、用得上。
二、后备兵员储备:公民的国防义务
- 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公民的光荣义务,预备役人员是后备兵员的重要组成部分;
- 国家加强预备役人员的选拔、登记、训练和管理,明确征召、轮换、退出等机制;
- 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支持、配合国防动员工作,为后备兵员训练、征召提供便利。
三、民用资源征用:不是“无偿拿走”
在依法实施国防动员时,国家可以根据需要对组织和个人的设备、设施、交通工具等民用资源进行征用。
法律同时明确,征用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,并给予公平、合理的补偿;能够返还的,事后应当及时返还。这与宪法、民法典关于财产权保护和征收征用补偿的规定相衔接。
四、普通公民和企业要了解什么
公民应依法履行兵役、预备役登记和接受国防教育等义务;企业尤其是交通、医疗、通信、制造等领域的单位,可能承担相应的动员准备责任,需要了解自身在人员、物资、预案方面的法定义务,配合相关部门的数据核查与演练。
律师提示:支持国防建设是每个公民的责任,同时公民和企业的合法财产权也受法律保护。遇到资源征用,应核实征用主体、程序和书面凭证,并就补偿标准依法沟通。
国防动员连着国家安全,也连着每个人的切身利益。如对预备役征召、征用补偿等具体规定有疑问,可向兵役机关或国防动员主管部门咨询。